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求有关高校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相关材料。
《通知》强调,加大宣传服务和考生帮扶。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政策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创新考生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